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微风(bolang6688)的博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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别小看一个“引”字或者“转”字(原)  

2011-01-13 07:27:31|  分类: 随笔 |  标签: |举报 |字号 订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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别小看一个“引”字或者“转”字(原) - 微风 - 微风

        经常会遇到这样的事:在博客上读到精彩的博文,不由得为博友的观点所折服、为博友的文采所陶醉。可是不经意间,又在别的地方见到同样的文章,只不过出处不同、作者也换了别人。原来彼博文乃此博文,而彼作者非此作者啊!

也许是疏忽,忘记了注明是转载或是引用。但是经常遇到此种事情,疏忽的可能性就不大了。

做语文老师最为反感的就是学生抄袭作文,原来抄袭这等行为是有着深厚的社会根源的。

这不应该算是小事。

网络日志是“一种表达个人思想、网络链接、内容,按照时间顺序排列,并且不断更新的出版方式”(百度百科)。既然是个人的日志,当然都应是自己的原创。如果发表别人的文章,就应该加以注明。实际操作起来也很简单,在题目后加个“引”字或者“转”字,就一目了然了。

千万别小看这么一个“引”字或者“转”字,如果少了这一个字,可能性质就发生了根本转变。说轻了,是抄袭,是窃取他人的劳动成果。说重一点,是一种严重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。说的再重一点,是剽窃、是不诚信,是一个人的道德品质有很大问题。

所以说,在倡导诚信作为社会主流价值的今天,作为每一个社会人,还是应该遵守必要的社会道德的,这是一个人的修养问题,是一个社会的诚信问题,也是为未成年人创造一个怎样健康成长的环境问题。

小事真的不小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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